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换、补发

发布时间:2021-06-10 信息来源: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收藏

办理部门(地点):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白山市政务大厅四楼)

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2、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档案有关资料。

3、遗失、灭失声明。

4、具结保证书(补证需提供)。

5、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程序:

申请(咨询)—受理—收费—审核—登簿—缮证—发证

办理期限:立等可取

登记收费:工本费10元/本。

收费依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19]262号)。

咨询电话:0439-3270219

 

(责任编辑:赵春波)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