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来源不清的房屋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发布时间:2021-06-18 信息来源: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收藏

  基本情况 

  湖北省随州市A派出所成立于解放初期,其占用宗地一直未确权登记。1992年为解决民警住房,A派出所自筹资金建设住宅楼一栋共计18户,均为福利房,1998年该所18户民警陆续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由于A派出所土地使用权一直未确权登记,导致上述房屋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解决办法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会商研究,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1)进行权籍调查,查清土地权属来源并予以确权。经调查,A派出所占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是接收的解放前建筑物,一直沿用之今。依据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7条等规定,该派出所用地可确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随州市国土资源局通过集体会审,确定该宗地为国有划拨土地,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直接作为登记依据。同时,采集现有住户所持有的房产证信息,实现土地落宗,建立房地信息关联。 

  2)进行公告,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网站和《随州日报》刊登土地确权和18户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受理登记公告。 

  3)登记发证。公告到期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土地确权文件和当事人提交的有关资料,依据房改房上市政策,为当事人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 

  经验总结 

  对于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不清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在部分地区的老旧小区普遍存在,湖北省随州市的处理经验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动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在查清土地权属来源、明确土地权利性质的基础上,进行公告后,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不动产登记。 

    

(责任编辑:赵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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