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移民安置房屋如何办证

发布时间:2021-06-18 信息来源: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收藏

  基本情况

  1996年,为全面支持三峡工程建设,重庆市渝北区政府组织59个移民安置户搬迁至新的规划安置区。2005年底,除41个安置户建设的房屋依法办理了土地房屋登记并核发了证书外,9户只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1户只申请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其余8户均未申请土地、房屋登记。2016年,上述未完全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18个移民安置户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发现,上述登记事项中存在相关建房手续缺失、房屋权利人及房屋现状发生改变、规划部门后期规划的道路红线与移民安置房用地交叉等问题,无法按规定办理登记。 

  解决办法 

  为了解决上述历史遗留问题,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召集市、区两级法制、信访、国土、房管、规划、建设、移民部门等相关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最终形成以下办理意见:(1)因移民安置房在建时并无道路红线,建房在前,规划在后,与现规划道路红线重叠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不作为办证障碍;(2)未办理登记的房屋面积以测绘面积为准,已办理房屋权证的房屋面积维持原状,移民私自搭建部分面积不纳入登记范围;(3)区建委协助联系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费用由区政府统筹解决;(4)拟登记房屋经规划、建设、国土、消防、属地政府联合审批后,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经验总结 

  实践中,不动产不能办理登记的原因多为前期手续不齐。涉及移民安置、拆迁征收等房屋,多数已入住多年,无法办理权证,容易产生社会稳定隐患问题。重庆市通过政府协调、出台文件,划分责任,有效解决了群众的不动产办证遗留问题,化解了许多已形成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赵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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