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某住宅小区于2013年竣工,共建住宅549套。2015年,该小区住宅全部销售并为业主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现业主申请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
经审查发现,该小区开发企业违规改变容积率,未经处理;开发商不配合办理土地分摊等手续,致使不动产登记无法进行。
解决办法
针对上述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报请市政府召集住建、房产、消防等部门进行集体会商,研究解决对策。最后,决定按照“证缴分离”“容缺后补”的原则,在对开发商依法处理的同时,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
对开发商改变容积率、欠缴土地出让金以及不履行配合办理土地分割义务等违法行为,一是由各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依法处罚并追缴土地出让金;二是有关部门依法将该开发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同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消该公司参与当地所有项目投标资格并依法限制其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
根据上述解决办法,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主动与开发商联系的同时,组织开展了宗地勘测和权籍调查等工作,按照“证缴分离”“容缺后补”的原则,为符合登记条件的业主办理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