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2016年8月,福建省连江县某单位申请办理办公用房的不动产登记。经审查,该办公用房于1997年4月取得土地使用权,办理了建设许可证,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由于手续不全,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解决办法
为解决上述历史遗留问题,连江县不动产登记机构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制定解决方案,并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决定,由住建、规划部门出具工程规划许可,上述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办公用房进行质量安全可靠性鉴定,环保部门出具环评意见,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合格意见。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质量安全可靠性鉴定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和环评意见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为上述单位办理了不动产登记。
经验总结
针对登记疑难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应积极与有关部门、企业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并制定解决方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由地方政府召开相关问题协调会,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处理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相关政策。连江县的主要经验,一是积极调查研究,对在登记过程中发现的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深入调查,了解问题形成的原因,并进行相关政策研究;二是依法依规办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