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查阅保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8 信息来源: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收藏

 

 

一、不动产登记权属档案的查阅利用要严格履行查阅保密制度。

二、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动产登记权属档案不得外借。

三、因工作需要复制的档案不得随意传播,对复印废稿要及时销毁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携带档案资料离开办公区。

五、工作人员禁止随意泄露档案中需要保密的内容。

六、按国家政策规定,遵守档案密级,不扩大档案接触范围。

七、档案库房钥匙由档案人员负责保管,不得交给他人,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责任编辑: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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