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8 信息来源: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收藏

 

 

 

一、非档案科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库房。

二、档案员对密集架进行统一编号,注明档案种类与号段。

三、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污染或腐蚀性的物品。

四、库房内严禁私自使用电器。

五、库房必须设置防火、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污染、防盗等设施。

六、库房应当配备去湿、增湿设备,并定期检修、保养。

七、库房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堆放杂物。

八、库房内温度一般控制在摄氏14-24度,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45%-60%。

九、库房内应做到人走灯关,下班前由专人负责关好电梯防火门,切断电源,做好库房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无损。

十、库房设有防火负责人。

 

(责任编辑: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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