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地点):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白山市政务大厅四楼)
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2、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3、不动产登记簿权利状况记载错误的证明材料(原件)。
4、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不同意更正的情况说明(原件)。
办理程序:
申请(咨询)—受理—收费—审核—登簿—缮证—发证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登记收费:1、住宅:40元/套 2、非住宅:275元/件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咨询电话:0439-327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