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上级部门同意出售证明;;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会决议。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夫妻关系证明。
2、不动产转让合同(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转让方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办理程序:
申请(咨询)—受理—收费—审核—登簿—缮证—发证
办理期限:立等可取
登记收费:工本费10元/本。
收费依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19]262号)。
咨询电话:0439-327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