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发布时间:2022-06-21 信息来源: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部门(地点):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白山市政务大厅四楼)

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 依法继承的

(2) 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3)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4)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 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申请(咨询)—受理—收费—审核—登簿—缮证—发证

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时起立等可取。

登记收费:工本费10元/本。

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咨询电话:0439-3270219

(责任编辑:赵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