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地点):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白山市政务大厅四楼)
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 依法继承的
(2) 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3)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4)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 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申请(咨询)—受理—收费—审核—登簿—缮证—发证
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时起立等可取。
登记收费:工本费10元/本。
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咨询电话:0439-327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