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地点):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白山市政务大厅四楼)
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4、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 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7、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申请(咨询)—受理—收费—审核—登簿—缮证—发证
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时起立等可取。
登记收费:工本费10元/本
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咨询电话:0439-327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