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地点):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白山市政务大厅四楼)
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夫妻关系证明。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1)划拨:划拨用地决定书(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2)出让:建设用地审批表(原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土地出让金发票(原件)、出让金契税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租赁:土地租赁合同(原件)、土地租金缴纳凭证(原件);
(4)作价出资(入股):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授权经营: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权籍调查表(原件);
5、宗地图(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
办理程序
申请(咨询)—受理—收费—审核—登簿—缮证—发证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登记收费:1、住宅:80元/件 2、非住宅:550元/件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咨询电话:0439-327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