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抚松县天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2018120701

发布时间:2021-06-28 信息来源:抚松县国土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告单位: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申请人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不动产坐落

建筑

结构

总层

所在

层数

面积

m2

用途

权利性质

权利类型

1

抚松县天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抚松县天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

220621100204GB 00003F0002

抚松镇太安村抚仙公路2号桥东侧

混合

1

1

7173.08/1257.08

公用设施用地

国有

划拨

2

抚松县天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抚松县天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

220621100204GB00003F0001

抚松镇太安村抚仙公路2号桥东侧

混合

3

1-3

3521.92/617.22

公用设施用地

国有

划拨

 

  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完全由申请人承担。我处在白山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发布首次登记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0一八年十二月七,公告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时限内,申请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将以上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

 

             2018127

(责任编辑:刘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