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姜涛 姜永昌) 编号:2020102202

发布时间:2021-06-28 信息来源:抚松县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告单位: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公 告

申请人

使用权人(共有人)

不 动 产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不动产坐落

建筑

结构

总层

所在

层数

面积

(m2)

规划用途

权利

性质

备注

1

姜涛 叶芳红

姜永昌

土地

220621001008GB00208W00000000

抚松县富源胡同

 

 

 

128.71

住宅

国有划拨

 

 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完全由申请人承担。我处在白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发布首次登记公告。公告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时限内,申请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将以上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

 

     20201022

 

(责任编辑: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