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QY2024062602

发布时间:2024-07-01 信息来源:抚松县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告单位: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告

申请人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类型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不动产坐落

建筑

结构

总层

所在

层数

面积

m²)

规划用途

权利性质

权利类型

1

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

 

泉阳镇春阳街

 

 

 

总面积:13741m²(出让商业面积2061平方米,出让住宅面积10219平方米,划拨住宅面积1461平方米)

住宅/商业

出让/划拨

国有

2

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房屋

 

泉阳镇春阳街新泉小区三期1#号楼

混合

6

1-6

3235.26

住宅/商业

出让/划拨

国有

3

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房屋

 

泉阳镇春阳街新泉小区三期2#号楼

混合

6

1-6

3163.62

住宅/商业

出让/划拨

国有

4

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房屋

 

泉阳镇春阳街新泉小区三期3#号楼

混合

6

1-6

4228.6

住宅/商业

出让/划拨

国有

5

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房屋

 

泉阳镇春阳街新泉小区三期4#号楼

混合

6

1-6

1715.76

住宅

出让/划拨

国有

6

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房屋

 

泉阳镇春阳街新泉小区三期5#号楼

混合

6

1-6

1715.76

住宅

出让/划拨

国有

7

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抚松县新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房屋

 

泉阳镇春阳街新泉小区三期6#号楼

混合

6

1-6

1744.97

住宅/商业

出让/划拨

国有

 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完全由申请人承担。我处在白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发布首次登记公告。公告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时限内,申请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将以上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

20240626

(责任编辑:刘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