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时间:2005-03-21 信息来源:白山市国土资源局 收藏

集体土地审批
(一)项目内容
负责全市集体土地审查报批。
(二)项目依据
主要依据计划部门立项批交文件和规划部门预审、配合省厅办理集体土地报批手续。
(三)办理条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2 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3 计划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4 城市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许可
5 城市单位资质证明
6 项目平面位置图
7 资金证明
(四)办事程序
1、现场勘查。耕地保护科有关人员配合省进行现场踏查,确定征地面积。
2、勘测定界。勘测定界单位接受委托后及时进行勘测定界。勘测定界单位要严格按照《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要求,依据踏查确定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技术图纸。
3、征地调查。征地服务单位接受委托后要认真做好征地调查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工作,依法确定补偿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形成用地报件。
(五)承诺时限
依据省厅批复后一个月内办结。
(六)办事结果
1、有批准权的项目经审查合格后,由耕地保护科报局领导审批。
2、项目批复后,由耕地保护科负责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需要出让的项目用地转交土地利用科。
(七)职能科室
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
联系电话:3225320

 

(责任编辑: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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