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单位: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 2024009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9-3270219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01 |
任忠民 单玉芳 |
住宅 |
市建公司综合楼5单元502 |
059431 |
单玉芳 |
登记机构:(印 章)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