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城市规划,促进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决定收回浑江组团南C-2-0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进行注销登记。请该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于2019年11月1日前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的,视为自动放弃。
收回地块坐落:东起南平街,西至现状碱厂沟河;南起向阳路,北至达山路。
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73601㎡。
联系电话:0439-3227091
联 系 人:王先生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