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出让人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吉林省临江市小营子地热普查》探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白山市自然资源局
住所:白山市浑江区铁南街847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临江市小营子地热普查
(二)勘查矿种:地热
(三)地理位置:吉林省临江市桦树镇小营子村
(四)勘查区面积:6.56平方千米
(五)勘查区范围拐点坐标:序号:1 127°12′00831″ 42°01′27301″ 2 127°12′37409″ 42°01′27220″ 3 127°13′33009″ 42°02′02234″ 4 127°13′45474″ 42°02′50014″ 5 127°14′08387″ 42°02′49768″ 6 127°13′21716″ 42°03′30142″ 7 127°13′07776″ 42°03′11232″ 8 127°12′20422″ 42°02′42263″ 9 127°11′49809″ 42°02′33422″ 10 127°11′49809″ 42°02′33422″ 11 127°11′33937″ 42°02′18730″ 12 127°11′56185″ 42°01′54852″ 13 127°11′50881″ 42°01′27322″
(七)勘查投入要求:竞得人取得该探矿权后,按照勘查实施方案施工。
(九)拟出让年限:5.0
(十)出让起始价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元整)。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四)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8时30分整至2024年05月09日 15时3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到2024年05月09日 15时3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直至竞价结束。
(三)交易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交易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栏目获取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8时30分整至2024年05月08日 15时30分整。
(三)申请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凭数字证书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申请报名。
数字证书办理网站:http://bsggzyjy.cbs.gov.cn/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0439-3254156
(四)申请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查询结果;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合格的,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出具竞买证书,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标的瑕疵的影响:探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见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勘查区地层、构造、岩浆岩特征及其成矿地质条件极大可能与实际勘查结果有很大差距。提交申请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出让的探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政策风险: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国家、省、市生态环保以及其他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给地质勘查以及探转采带来的风险。
3、若竞买人竟得探矿权后,探矿过程中涉及到环保、林业、应急、土地、道路、水土保持、电力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发生的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如果因为相关部门手续不能办理等情况导致地质勘查工作不能如期进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取得探矿权后,应与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或正规的地质勘查单位签订《吉林省临江市小营子地热普查合同》,提交《吉林省临江市小营子地热普查实施方案》,经白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通过后,按《实施方案》开展勘查工作,按期提交《吉林省临江市小营子地热普查评价报告》。
5、竞买人取得探矿权后,要秉持绿色勘查理念,加强勘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绿色勘查的主体责任。
6、竞买人成为探矿权人后,应依法及时办理环保、应急、林业、土地等手续,不能先探后办、探而不办,所需资料及费用由探矿权人负担。
7、未提及的其他风险:出让人和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探矿权挂牌成为探矿权人后,地方政府对设立该探矿权的初衷,作为竞买人必须有足够的认识。
上述风险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平台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4月18日。
(二)增价幅度: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于2.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三)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白山市自然资源局(住所:白山市浑江区铁南街847号)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办理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述事宜,视为竞得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439-3236675
住 所:白山市浑江区铁南街847号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白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同时发布。
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