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31 信息来源:白山市自然资源局 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受白山市人民政府委托,决定2024430日上午九时在白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对白山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

    一、听证事项

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白山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听证须知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的人员;

  2、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熟悉白山市城镇基准地价的有关情况,并了解白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2024430日前,到白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本人应亲自参加听证,准时到场,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表达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听证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荆女士

联系电话:3227091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331

 

(责任编辑:白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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