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公告(宋全生 李云梅)编号:2019032201

发布时间:2019-03-22 信息来源:抚松县自然资源局 收藏


 

不动产所有权人宋全富 程世珍所有的落于抚松县仙人桥镇大营村河东东沟、建筑面积45平方米的坯板住宅房屋、产执照》为吉房执字第05-116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为抚集用(2013)第062101070号,土地使用面积为329.18平方米,现不动产所有权人欲将该不动产转让给本村村民宋全生(身份证号220621********0932)和李云梅(身份证号220621********0928)所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439-6959619

 

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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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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