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变更登记公告(石志德 刘玉梅)编号:WL2019060501

发布时间:2019-06-05 信息来源:抚松县自然资源局 收藏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石志德 刘玉梅(二人为夫妻关系)所有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申请合并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申请人办理不动产权利变更登记。

公告单位: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申请人

权利人(共有人)

  

权利类型

宗地代码

不动产坐落

建筑

结构

总层

所在

层数

面积

m2

用途

备注

1

抚国用(2006)第06211107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石志德

 

石志德 刘玉梅

土地

 

抚松县万良镇

 

 

 

212.10

住宅

划拨

2

抚国用(2006)第06211107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刘玉梅

石志德 刘玉梅

土地

 

抚松县万良镇

 

 

 

201.44

住宅

划拨

3

万良房权证万FQ字第0003660号《房屋所有权证

石志德

石志德 刘玉梅

房屋

 

抚松县万良镇万福村3-107

砖木

1

1

121.10

住宅

 

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不动产权利变更登记,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完全由申请人承担。本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白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发布公告。公告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时限内,申请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将以上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

  2019年65

(责任编辑:刘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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