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刘树强) 编号:2020062801

发布时间:2020-06-28 信息来源:抚松县自然资源局 收藏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告单位: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公 告

申请人

土地使用权类型

不 动 产

类型

不动产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建筑

结构

总层

所在

层数

面积

(m2)

用途

权利性质

1

刘树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

抚国用(2016)第062100124

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文北四胡同

 

 

 

146.85

住宅用地

划拨

2

刘树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房屋

220621002008GB00229F00040001

抚松县南新区文北四胡同1号

混合结构

1

1

72

住宅用地

划拨

 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完全由申请人承担。我处在白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发布首次登记公告。公告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时限内,申请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将以上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         

2020628

 

(责任编辑: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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