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告单位: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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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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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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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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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动 产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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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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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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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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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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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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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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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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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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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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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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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守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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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守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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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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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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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岗镇大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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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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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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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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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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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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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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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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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完全由申请人承担。我处在白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发布首次登记公告。公告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时限内,申请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将以上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