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松县人民政府与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有偿收回抚松县松江河镇(D-15-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机构将拟对下列土地予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告单位: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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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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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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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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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动 产
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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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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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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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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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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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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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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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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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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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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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国用(2010)第06211073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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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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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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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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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松江河镇(D-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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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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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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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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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不动产权利予以产权注销登记,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完全由申请人承担。我处在白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发布产权注销登记公告。公告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时限内,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将以上产权注销登记。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