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单位: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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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公 告 申请人 |
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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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动 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
不动产坐落 |
建筑 结构 |
总层 |
所在 层数 |
建筑面积 (m2) |
规划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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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0003513号《不动产权证书》 |
抚松全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白山市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 土地 |
220621101001GB00442F00160001 |
抚松县松江河镇红旗社区玉湘苑小区6栋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4 |
-1-3 |
7412.87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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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完全由申请人承担。本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白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发布作废公告。公告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时限内,申请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将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2024年0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