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2019】6号文件,我机构拟对下列申请人的不动产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439—6959619
附名单:泉阳镇西顶子村一户一宅公告
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6日
附名单:
泉阳镇西顶子村一户一宅公告
庄新伟、张洪斌、张新峰、刘桂荣、王秀娥、王刚、王玉廷、王均礼、周怀明、孙海波、庄家林、刘兴霞、季贵富、孙钦明、刘志华、孙钦亮、孙崇玉、党玉荣系我村村民,在我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该18户均满足一户一宅要求。
特此公告。
抚松县泉阳镇西顶子村民委员会
2025年0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