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5121002

发布时间:2025-12-10 信息来源:抚松县自然资源局 收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房屋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下房屋所有权办理转移登记。

公告单位: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序号

公告申请人(权利受让人)

权利转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建筑

结构

建筑面积

房屋规划用途

备注

1

逄锦香

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

抚松镇书香园小区C3#楼-010201

混合结构

47.94

住宅

权利转让人(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已吊销,由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代理办理转移登记.

根据自然资发(2025)135号文件办理。

2

苑长华

李发英

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

抚松镇书香园小区C1#楼-030502

混合结构

71.98

住宅

权利转让人(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已吊销,由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代理办理转移登记.

根据自然资发(2025)135号文件办理

3

徐兆生

宋庆云

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

抚松镇书香园小区C2#楼-060302

混合结构

81.18

住宅

权利转让人(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已吊销,由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代理办理转移登记.

根据自然资发(2025)135号文件办理。

4

宋晓菊

李青发

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

抚松镇书香园小区C3#楼-060402

混合结构

74.25

住宅

权利转让人(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已吊销,由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代理办理转移登记.

根据自然资发(2025)135号文件办理

5

王金根

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

抚松镇书香园小区C1#楼-010202

混合结构

77.44

住宅

权利转让人(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已吊销,由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代理办理转移登记.

根据自然资发(2025)135号文件办理。

6

董宝林

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

抚松镇书香园小区C3#楼-010101

混合结构

47.94

住宅

权利转让人(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已吊销,由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代理办理转移登记.

根据自然资发(2025)135号文件办理

7

董宝林

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

抚松镇书香园小区C3#楼-010102

混合结构

69.70

住宅

权利转让人(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已吊销,由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代理办理转移登记.

根据自然资发(2025)135号文件办理。

8

于丽萍

 

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

抚松镇书香园小区C1#楼-020501

混合结构

77.45

住宅

权利转让人(宽甸满族自治县盛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已吊销,由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代理办理转移登记.

根据自然资发(2025)135号文件办理。

  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声明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完全由申请人承担。我处在白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予以发布公告。公告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时限内,申请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将以上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

              

   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210

(责任编辑:刘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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