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文件,我机构拟对下列申请人的不动产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兴隆乡新丰村一户一宅公告
宋德友、王发云、陈维增、郭长红、李晓峰、蒋万全、张经英、党万云、李庭君、谭记江、王月英、郭慧敏、王保寅、王培光、王培君、周志芳、钱营泽、胡文仁、王金福、韩志梅、王清俊、陈照财、许延香、王学龙、孙广连、孙世香、马维苗、金淘、宋福花、邱堂玉、邱焕富、李在发、王艳国、王美芹、张相莉、单玉福、胡文山、李平兰、石延君系我村村民,在我村集体土地建设房屋,均满足一户一宅要求.
抚松县兴隆乡新丰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