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并将其相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注销下列不动产权权利,并作废相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公告单位: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土地使用证书号
公 告
申请人
权利人
(共有人)
不 动 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不动产坐落
建筑
结构
总层
所在
层数
使用权面...
<!--[if gte mso 9]>1111<![endif]--><!--[if gte mso 9]><![endif]--><!--[if gte mso 9]>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endif]--><!--[if gte mso 9]>
<![endif]-->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房屋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下房屋所有权办理转移登记。
公告单位: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序号
公告申...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力予以丢失补证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予以申请人办理不动产权力丢失补证登记。
公告单位:江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源区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439-3721735
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丢失补证登记公告,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完全由申请人承担。本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
依抚松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申请,我机构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并将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注销下列不动产权权利,并作废相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
公告单位: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公 告
申请人
权利人(共有人)
不 动 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建筑
结构
总层
所在
层数
建筑面积
(m...
<!--[if gte mso 9]>1111<![endif]--><!--[if gte mso 9]><![endif]--><!--[if gte mso 9]>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endif]--><!--[if gte mso 9]>
<![endif]-->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房屋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下房屋所有权办理转移登记。
公告单位: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序号
...
依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局函(2019)6号文件,我机构拟对下列申请人的不动产予以登记,先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王旭 韩桂新 该用户符合一户一宅要求。
特此公告
新屯子镇南岗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依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局函(2019)6号文件,我机构拟对下列申请人的不动产予以登记,先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徐艳华 该户符合一户一宅要求。
特此公告
新屯子镇黄泥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依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局函(2019)6号文件,我机构拟对下列申请人的不动产予以登记,先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郭志伟 窦银燕 该用户符合一户一宅要求。
特此公告
新屯子镇大东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if gte mso 9]>1111<![endif]--><!--[if gte mso 9]><![endif]--><!--[if gte mso 9]>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endif]--><!--[if gte mso 9]>
<![endif]-->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房屋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下房屋所有权办理转移登记。
公告单位:抚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松县原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39-6959619
序号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力予以丢失补证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作废原房屋所有权证,予以申请人办理不动产权力丢失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源区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439-3721735
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丢失补证登记公告,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完全由申请人承担。本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