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白山市及江源区、临江市、靖宇县、长白县、抚松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3-10 信息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收藏

 

吉 林 省 人 民 政 府 

 


                                                                      吉政函﹝201525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白山市及

江源区、临江市、靖宇县、长白县、抚松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

 

白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开展白山市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工作的请示》(白山政文﹝2014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白山市及江源区、临江、靖宇县、长白县、抚松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二、要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科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规划指标落实。省政府追加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15公顷(占用农用地51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74公顷)和市域内各县(市、区)相互调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12公顷,你市要做好各项指标的落地和统筹规划,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2020年,白山市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016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905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4007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545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814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3814公顷。

2020年,江源区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26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09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53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5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539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539公顷。

2020年,临江市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55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332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42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928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02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402公顷。

2020年,靖宇县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27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2471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45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16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56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456公顷。

2020年,长白县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64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56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81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3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85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85公顷。

2020年,抚松县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26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2392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15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86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412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412公顷。

四、要切实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依据,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你市要按照上述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和数据的更新、报备,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5225 

 

 

 

 

 

 

附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docx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民政府)
初审:    复审:    终审: